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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快推進區域碳排放權和排污權交易融合
時間:2022/04/19    來源:本站    浏覽:2005



 

蔣春來 饒勝


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近日發布。《意見》要求,培育發展全國統一的生态環境市場;建設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、用水權交易市場;推進排污權、用能權市場化交易。同時《意見》明确,鼓勵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粵港澳大灣區以及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、長江中遊城市群等區域,在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前提下,優先開展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工作,建立健全區域合作機制。


碳排放權交易和排污權交易是建設生态環境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


碳排放權交易和排污權交易同屬環境權益交易,是建設生态環境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,我國已開展過長期的探索與建設工作。2011年,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慶、廣東、湖北和深圳“兩省五市”開展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。2021年,以電力行業為突破口,啟動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,對推動電力行業碳減排起到了重要作用。同樣在2011年,我國開始了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,共有28個省在全省或者省内部分區域開展了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。各地積極探索創新做法,不斷激發交易市場活力,對于探索環境資源的市場化交易機制發揮了重要作用。總體上,無論是碳排放權交易,還是排污權交易,目前正處于從試點和前期建設階段向深化推進的關鍵時期。


貫徹落實《意見》要求,培育發展全國統一的生态環境市場,必須在深化碳排放權和排污權交易制度設計的同時,推動二者在機制、政策和标準上深度融合。本質上,兩者具有相同的理論依據、相似的交易框架、類似的交易系統、一緻的監管機制,具備深度融合的理論基礎和實踐依據。以此為突破口,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系統謀劃和推進排污權、碳排放權等環境權益的協同增效,對于提高環境管理效能、提升環境資源利用效率、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、推進全國大市場建設具有重要意義。筆者建議,從實現環境質量持續改善、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和兼顧現實可能性的角度,逐步推進區域排放權交易機制的建立。


溫室氣體和常規污染物具有同源性、同排放介質和減排措施一緻性的顯著特征,在實際管理中密不可分。因此,可以考慮将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視為一種特殊大氣排放物,将碳排放權交易和排污權交易統稱為排放權交易,将二氧化碳、氮氧化物、揮發性有機物等不同的排放物作為不同的交易标的,在實施綜合、一體化、協同的管理戰略基礎上,依據自身屬性進行差異化制度設計。


推進區域排放權交易機制建立的建議


一是以完善制度設計為重點,分階段推進重點區域各類排放權益交易市場化的協同和增效。


從近期來看,建議擴大常規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地域範圍,試點建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、長三角、粵港澳大灣區等重點區域排污權交易市場。目前排污權交易體系以行政區劃為邊界範圍,缺乏基于環境質量的區域排污權交易體系設計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、長三角、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因其特定的地理特征和氣象條件,大氣污染物跨界傳輸特征明顯,大氣環境質量同質化現象日趨明顯,具備運用市場機制和經濟杠杆為污染減排增添後勁的基礎條件。建議在現有地方性排污權交易試點基礎上,探索構建區域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污權交易機制,實現區域層面企事業單位的常規污染物排放權指标統一管理,并通過建立區域交易市場,優化配置環境資源,以市場化機制為突破口深化污染減排,加速提升重點行業的污染防治整體水平。


從長期來看,在重點區域常規污染物排放權交易試點後期,對溫室氣體和常規污染物排污權交易機制進行深度融合。第一步,建立協調統一的目标确定方法。通過定量化工具,分行業識别區域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的協同減排效益,統籌考慮重點區域兩個交易體系總量控制目标,并适當向低碳傾斜,以碳減排統籌“雙減”目标,從機制初始端調控“總量池”,以達到減排效益最大化的目的。第二步,以促進正協同效應、強化發揮市場配置環境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為目标,進一步優化交易機制。包括對二級市場建設的優化、對具有協同減排效益的減排項目的傾向性設計等。第三步,借助綠色金融實現減污降碳。加大對新能源、節能增效等戰略性新興項目的傾斜力度,對此類項目試行包括碳金融、排放權抵押貸款投融資、租賃等金融機制的優惠政策,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效率。第四步,與排污權交易回購政策相銜接,由第三方機構代管的回購體系,優先回購市場上因協同減排産生的富餘排污權,鼓勵并引導企業開展協同減排措施。此外,可探索研究設置同一标的物來代表排污權和碳排放權的可行性,适時啟動建立基于同一标的物的初始配額分配技術方法和交易機制。


二是整合優化建立區域排放權交易管理平台,統一調配和有效管理區域環境指标資源。


依托碳交易全國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,構建重點區域排放權交易管理平台。以降低協同實施成本、提高環境管理效能為出發點,從基礎支撐系統、交易管理平台和相關監管體系建設為切入點,實現相關基礎信息的互通互聯和協調整合。比如,可以采取直接在全國碳交易注冊登記系統中增加模塊的方式,建立碳排放配額和常規污染物排放權确權的數據共享機制,提高政策實施便利性和日常監管效率。在全國碳交易管理機構,構建能實現省、市、縣多級統一聯網的區域排放交易管理平台,服務京津冀及周邊地區、長三角地區等跨區域排放權交易工作,為排放權交易、監測評估提供場所、設施和服務,并履行相關職能。


作者單位:生态環境部環境規劃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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